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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作者:佚名 点击数: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08-01-02 14:12:01
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5年2月27日在全球40个国家生效。它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
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全球目前有烟民约15亿人,每年约有500万人因吸烟而死亡,烟草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健康杀手。如果不加以控制,到2020年每年因吸烟致死的人数有可能增加一倍。 为了减少烟草危害,世界卫生大会1996年提议进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谈判。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启动公约的谈判,并确定在2003年5月完成。2000年10月,公约的政府间谈判正式开始,并于2003年3月通过公约最后文本。2003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公约获得一致通过。2003年11月,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正式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实施。截止2007年7月,该公约在全球已有148个缔约方,涵盖了世界80%以上的人口,145个缔约国已批准公约生效。 公约生效后,各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公约的各项条款:即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公约》明确指出,吸烟会引发成瘾,吸烟和被动吸烟会导致“死亡、疾病和丧失机能”,并且要对目前吸烟儿童和青少年日益增多、烟草广告和促销手段所产生影响表示警惕。 《公约》要求各国至少应该以法律形式禁止误导性的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赞助的国际活动和烟草促销活动,镇压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用30%至50%的面积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以及禁止使用“低焦油”、“清淡型”之类欺骗性词语。 《公约》还要求各国的烟草税收和价格政策应该以减少烟草消费为目标,禁止或限制销售免税烟草;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中应该采取措施,使人们免于被动吸烟的危害。 中国目前的抽烟人数约有3.2亿人,占人口总数近25%,二手烟民的数量则无法统计,但肯定更为惊人。面对这样的事实及悠久的烟草使用传统,我们的挑战是相当巨大的。但是,我们是可以做出选择的,如果更多地了解烟草,更多地重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更渴望过一种更为文明的生活,我们就需要采取行动。就像我们现在已不把工厂烟囱冒出的滚滚浓烟视为繁荣一样,总有一天,我们也应该不让自己的鼻子再去作香烟的烟囱。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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