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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预防高温中暑作者:唐莉 点击数: 来源:疾控中心 更新时间:07-08-02 08:35:25
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近日联合发布《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自2007年8月1日起认真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高温中暑病例。《预案》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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